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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实施金饰品价费分离

2005-01-01 来源:财富珠宝周刊 责任编辑: 点击:

    广东黄金饰品价费分离计价办法从12月1日起实施,自此,金饰品的价格由饰金价(含税费)和加工费两部分组成,黄金饰品市场形成各具品牌个性的差别价格。
  据介绍,饰金价为黄金原材料价(含税价),以前一天上海黄金交易所的1号金收盘价作为千足金的原材料价,并通过广东省黄金协会网站和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,倘若上一交易日的黄金原材料涨跌幅不超过2%,则饰金价不作调整。同时,各个黄金饰品柜台(签订零售价格自律公约的92家金饰店铺)均贴上全省统一的标识,并在店堂醒目处挂上“今日饰金价”牌子,标明饰金的纯度、最低价、最高价、平均价,让消费者看得清、弄得懂、明明白白消费。在卖出金饰品时,要在发货票上分别列明所售金饰品的重量、饰金价和加工费;遵照国家《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对每件金饰品进行标注;对违反规定者,消费者有权向省黄金协会自律办公室举报,由协会核实通过组织程序再作处理决定。
  据业内资深人士解释,金饰品的加工费由商家按加工程度、品牌效应、流行趋势等自行合理确定。当然,各家金店不可能为所欲为地标价,协会规定各企业对金饰作价时必须先报协会备案,并在通过联度会议确定后在行业内进行公示。黄金饰品实行价费分离后,原材料没有差价,但金饰品工艺精良、款式新颖独特的,可根据市场认可程度提高价格,这便使目前较为统一的金饰品价格市场化,国家驰名品牌、国际品牌及消费者认可的品牌就能卖出较好的价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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